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

发布时间:2021年2月13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Tags: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

 宋律师,长沙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核心内容: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以下由编辑为你介绍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处理体制

  各国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这就形成了;裁审自择;、;裁审分轨;的双轨体制。

  根据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较多,政府常常从中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形成;裁审衔接;的单轨体制。

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许多用人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时候都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上面也会写上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用工。那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

  非全日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有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三、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些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职业安全卫生等条款。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合同形式:可不拘于书面形式,允许达成口头劳动合同。

  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所采取的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试用期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

  经济补偿: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时限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其他规定:允许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非全日制用工四年以上的辞退有补助吗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用人单位辞退非全日制的员工是不需要补助员工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