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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办理时限如何?要开工先给农民工办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21年1月30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Tags: 工伤保险办理时限如何,要开工先给农民工办工伤保险

 唐国忠律师,长沙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工伤保险办理时限如何?

  摘要: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中五个项目之一。

  1、工伤事故报告时限: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电话或2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λ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λ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λ书面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λδ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是否受理和补正材料的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出具。

  4、认定是否工伤的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工伤认定决定的送达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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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工先给农民工办工伤保险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出台规定,明确要求用工企业在开工前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这一规定的出台凝聚了民革南充市委的努力。

      民革南充市委在调研时发现,由于农民工就业难、融入城市难、社会保障难等引发的一些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主要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建筑、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更少,且仅限于部分管理人员,这与城市现有的高风险企业从业人员相比有很大差距,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称,为此他们建议:政府进一步出台对城市外来民工的相关优惠政策,让他们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培训,并提供一些科技、法律、管理、就业、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应从单纯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向综合协调服务方面转变,并且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注外来民工的生活居住问题,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改善外来民工的吃、住、行条件,为吸纳外来人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南充市政府十分重视民革南充市委建议,他们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农民工中间听取收集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情况出台了,规定:凡是在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建筑、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对象包括企业的全部职工和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农民工,高风险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实施。凡未按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用工人员名册或报送的用工人数超过规定的人员限额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经常性地开展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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