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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告知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会赔偿什么项目?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4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Tags: 工伤待遇告知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会赔偿什么项目

  宋律师,长沙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工伤待遇告知书内容有哪些?

工伤待遇告知书内容有哪些

工伤停工留薪期告知书

工伤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用人单位:

受伤部位:

根据《陕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规定》的分类目录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确认,            同志停工留薪期为     个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0日内,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限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限确定方法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1、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待遇告知书当中需要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做出说明,还需要注明停职留薪的时间范围。对于停职留薪期间的医疗费用等都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停职留薪的期限一般都为十二个月,病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会赔偿什么项目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误工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认定

1.雇主无阶段

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

2.雇主过失阶段 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

3.雇主无过失阶段 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进入到雇主“无过失”阶段。

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伤害事件后,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索赔的,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如果是出现了职业病或者被诊断成工伤结果后,也是会被定义为是工伤的,在申请工伤赔偿时也是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工伤鉴定等级的结果以及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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