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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3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工伤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待遇。工伤待遇政策更全面地保护了劳动者在工作时的合法权益,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所享受到的工伤待遇能够大大减轻一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具有一定的社会救济意义。

  工伤可以享受待遇

  一、工伤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申报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伤残及停职留薪等工伤待遇。

  2.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

  4.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

  二、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

  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

  律师提醒您,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三、工伤赔偿的钱由谁出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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