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2条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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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82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是关于仲裁时效的,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法规定上班时间一天多少个小时?
劳动法规定上班时间一天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超出工作时间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找法网提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春节规定放假的七天时间里,春节加班费初一、初二、初三是三倍工资,其他四天只有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