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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抓三提升” 全力推进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7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2009年,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以来,该中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把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这一实事办好、好事办实。2012年,全市共办理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93件,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五类群体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81.08万元,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宣传,造氛围,着力提升影响力 为让法律援助工作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了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一是主题宣传力度空前。市、县两级中心主动与妇联、工会、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等宣传活动近百场次,散发各类读本、宣传资料3.5万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称赞。 二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快捷高效、覆盖面广的特点,依托各类媒体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提高了宣传质量,增强了宣传效果。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省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制作的《法治阳光,法律援助在行动》、《农民工》专题公益广告片,在娄底电视台综合频道的黄金时段免费播出;各县市区法援中心也与当地电视媒体积极协调,在黄金时段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 三是便民资料答疑解惑。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编印法律援助系列宣传资料,通过纸质媒介高效宣传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印制了法律援助宣传活页5万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单行本3万册免费发放给人民群众。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集中宣传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去年,全市共征集“典型案例”10余件,通过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通过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法律援助工作在五类群体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抓管理,强素质,着力提升执行力 市法律援助中心注重强化组织管理与能力建设,确保彩票公益金项目有效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18个市直单位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凝聚了强大的合力。王雄、吴建平等市领导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批示和要求,帮助协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经费等问题。为了圆满完成201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就如何把彩票公益金项目做好,如何让项目实施效果得到充分发挥等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研究,并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支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攻艰克难,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多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把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高、作风形象好的法律援助队伍作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的专题培训班4次,培训260余人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熟悉了申报项目案件时需注意事项,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开展。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圆满完成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积极争取,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并落实了精细化管理,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工作做到细化、量化,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考核情况与经费拨付直接挂钩,有效提升了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责任感,对于夯实法律援助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据统计,彩票公益金项目案件受理审查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8%以上,案件办理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案件结案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实现了援助案件的零投诉。 三、抓机制,促规范,着力提升公信力 彩票公益金项目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湖南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和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具体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项目实施有章可循、运行规范,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做到彩票公益金的每一分钱都阳光透明,绝不截留或挪作他用。2012年(2011年支持的资金)我市彩票公益金项目共使用资金35.318万元,没有出现任何与其他资金混淆使用的情况。对于经审查通过的案件,在收到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拨付的办案补贴后,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及时发放到承办人员手中,不经过中间环节,并将补贴领取凭证作为案卷材料统一完备存档。同时强化援务公开工作,援助案件办理及办案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在娄底司法行政网等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明确了受理审查、案件督办、质量跟踪服务等一系列制度,有效指导县市区中心规范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全市共受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2011年度)法律援助案件193件(其中涉及农民工74件,残疾人20件,老年人19件,妇女73件,未成年人7件),超额完成了年初与省法援中心签订的协议任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项目案件初审,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尤其注重对项目案件的初审把关,做到有案必审,有疑必查,有漏必补,有错必改。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鼓励社会律师承办项目案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自项目开展以来,社会律师办理项目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4%。 三是落实办案监督。我们严格落实了听庭、回访制度,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去年,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富华带领分管副局长、中心主任每月都到县市区听庭,并组织大家进行讲评,尤其是对重大维权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促使案件承办进一步规范化。如年近七旬的双峰籍台湾老人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事发3年一直未能得到赔偿,统战部门多次协调未果。双峰县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事后,主动对刘某进行援助,落实办案监督机制,对该案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回访,确保此事妥善处理,最后为其争取到赔偿金15万多元,维护了台胞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律师的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又如2009年,社会媒体高度关注的涟源市周某“卖儿救夫”案,涟源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法援中心主任共同参与的专案组。利用多条途径,多种办法寻求案件突破口,使该案件在较短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结,双方最终达成了由株洲县建设局一次性赔偿周某73万元的协议。既及时平息了激烈的社会舆论,又消除了案件的负面影响,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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