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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9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如何处理
   从法律上分析,交通事故是一般的人身伤害。由于交通事故特别多,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国家建立了公安警察,加强对公路、车辆、人员的管理。人们处理起来逐渐形成的一类人身伤害。一般是一方侵害者司机,一方是受害者个人。
    工伤是工业化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产物。大量的机械化生产,工人的工作、休息、管理等不当,产生的工人自身的受伤。为了促进生产,减少工人伤害,规范企业安全化生产,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国家建立的一项保护企业和工人的制度。一般是企业单位,一方是受害者工人。
    当,两者竞合在一起,作为受害者为获得最大权益。应该先处理交通事故,在合适的时候在处理工伤。有可能受害者会有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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