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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频繁行业扣押工资现象十分普遍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近日“青丝缘”足疗城的员工不断对外爆料说:“老板把我的身份证给扣了,而且每个月还扣我们的工钱当押金,现在我们想辞职都辞不了……”调查了解到,虽然新的《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得工资、证件等等,但是事实却是“双扣”现象并非“青丝缘”独有,很多用工单位均存在类似现象,这也成为多数劳资纠纷的导火索。

  该足疗城一名女员工透露,她们在2006年4月份与“青丝缘”签了用工协议,可协议签完后,员工们手头并没有,全让老板拿走了。她说:“刚来这里时,我们的身份证就被店方拿走了。我们在这里主要挣提成,最多时每个月千元左右,但老板根本不按时发放,每个月只发几百元钱,其余的说是当成押金,最后一块发。协议到期后,我们想到别处打工,可老板不让走,不给我们身份证和押金,我们也没法走。”

  后来,“青丝缘”足疗城老板陈先生接受采访时称,这一行的员工流动性很强,有些刚招进来的员工什么都不会,需要进行培训,店方暂时将他们的身份证和部分薪水放在店内,以防他们说走就走。“他们的食宿都是店方负责的,可有的员工拍拍屁股就走了,我们有什么办法损失谁来承担因此,扣身份证与押金是许多用工单位的普遍做法”。

  记者调查了服务行业的十余家店铺,发现扣押员工身份证、押金的现象十分普遍。济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扣押员工的身份证、押金属于违法行为。遇到扣押身份证的情况,员工可直接拨打110报警;遇到扣押押金的情况,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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