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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情况是工伤多少级?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3日 长沙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法咨询问题:我想了解工伤级别鉴定的标准,本人所处广州市番禺区。受害者伤情况。
  1、头部撕裂伤,缝针30多,颅骨下陷
  2、肺部撕裂伤
  3、门牙撞掉4颗,松动一颗
  4、双臂两肘部深度檫伤
  5、全身多处皮肤檫伤
  以上这个伤势能够构成几度的工伤啊?
  劳动法律师解答: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么看牙伤是最重的了,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i)九级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可以评为九级,如果脑伤和肺的损伤能再有个九级的话,两个九级可以晋升到八级,你看看脑伤和肺伤有没有符合以下的:
  3)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如果你能符合任何一项,都可以晋级为八级,否则就肯定是九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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